男子炫耀13岁的女友怀孕了,警方:未成年男子涉嫌强奸 已被采取刑事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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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刑法将性同意权的年龄定位14岁。如果女孩未满14周岁,和她发生关系的男子如果明知她的年龄,即使女孩同意发生性关系,男子也构成强奸罪。
本意见第4条明确,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、怀孕、流产的,应当立即报案。但本案中的医院和医务人员却没有报告。
根据本意见第16条 ,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受到主管机关和单位的行政处分。
愿你们都得到自己想要的:额,记得我初中的时候就听到有初二的怀孕退学回老家了,哎……我依稀记得那个时候的同学都拿有男朋友做炫耀的事
拥有一切之后就让它走:这个可并不是绝对的,也有两小无猜原则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,情节轻微、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不认为是犯罪。当然具体到这个个案造成怀孕了可算不上情节轻微了
三聿卿:很明显,既然刑拘了,那这个未成年就是16-18这个区间,会定罪量刑,但也会从轻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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