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与女友同居3年转账40万元,分手起诉追回20万,还能这么干?!

近日,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。张某和女友2017年恋爱同居,其间张某多次向女友转账,到2019年底累计转账405271元。两人分手后,张某将女友诉至法院要求归还。法院一审认为,其中以特殊金额1314、9999、6666、5211等的转账属于赠与行为,此类转账要求返还,法院不予支持。法院一审判决女友返还张某204800元。张某女友不服,认为返还款项中的133000元属共同投资,应予扣除。二审法院认定张某女友上诉理由不成立,维持一审返还204800元的判决。

樱桃小兔子吖:为啥我觉得男有错但是法院判决我觉得不错!…特殊赠予可以不要回!但是准备买房的钱暂存女方那里!分手了不该还吗?女方还狡辩说这是投资款…


无限在石教教徒108号:这我看上哪个女的我就用疯狂砸钱的方法让她觉得我是真的爱她,追到她睡几年以后再分手,然后再让她把钱还我。连生活费都省了学到了。


陌上倾恋:评论有人竟然说白睡了三年,不是互相睡嘛?平时男女平等,到这事就不搞男女平等了?什么时候看待事情,能够脱离性别,考虑事情本身啊。


Atto是犀牛 :希望评论区的女生可以明白一个道理,性别对换之后法院也会这么判的和性别无关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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